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州商务部门的政府信息,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湘西自治州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公开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详见《湘西自治州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湘西商务局网”网上公开,州商务局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公开,辅助采取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名称:州商务局商务信息科
办公地址:吉首市乾州溶江小区
办公时间:州商务局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0743-8528350;
传真:0743-8528255(转);
电子邮箱:shiling@hunancom.gov.cn
邮政编码:416000
2、申请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关受理机构提交《申请表》。因特殊情况,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将《申请表》发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电话告知该工作机构。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处理: 本机关受理机构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另计。)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管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机关政务公开办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本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标准由物价局会同财政局制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监察机构名称:州商务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43-8528298
地址:吉首市乾州溶江小区
邮编:416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
湘西自治州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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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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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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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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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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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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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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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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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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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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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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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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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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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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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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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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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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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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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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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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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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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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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否
□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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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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