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溪县家电下乡“直补”工作全面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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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5 15:14 文章来源:泸溪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简化优化审核兑付工作流程,缩短审核兑付时间,提高家电下乡工作效率,方便群众购买,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泸溪县商务局、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州财政局、州商务局【2009】276号通知精神,并于2009年11月4日及时召开了全县家电指定店老板会议。会议主要议程:全面贯彻改进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和垫付申领方式与程序;总结回顾过来我县家电下乡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就直补工作的要求、目的与参会网点签订了家电下乡“直补”责任书。会议确定以下方式和流程:
一、从11月1日起,县内农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指定的家电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申领手续由销售网点代办,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直接垫付。
二、销售网点必经当场审核农民相关证件,当场为购买人开具发票,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符合条件的直接将补贴付给购买人,并负责将相关证件、票据、标识卡整理后,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结算表,随时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结算。对不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财政不予结算,损失概由销售网点自行承担。
三、县内农民在县外、省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持产品标识卡、发票、身份证、户口簿、存折到县财政局申领补贴。
四、严格遵章守纪,严禁弄虚作假,商务、财政要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监管,并进行不定期的经常性抽查,发现在进、存货、销售、发票管理、税收缴纳和利用农民相关证件进行骗补行为的,除追缴骗补资金外,将取消家电指定店资格,并在新闻媒体公开通报。
会议还对家电商提出的问题作了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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